未安排交通指挥人员,罗卢路扩建项目投资方被立案处理

1月11日,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局(PC08)所属的Rạch Chiếc交警队对守德区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的“在狭窄路段施工时未安排人员引导、指挥交通”行为立案处理,该行为发生在隆福坊罗卢路升级扩建工程中。

当天约8时30分,Rạch Chiếc交警队巡逻组在胡志明市隆福坊的Lã Xuân Oai路与罗卢路交叉口进行检查。该地点是守德区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负责的罗卢路升级扩建工程。

经过工作,职能部门发现施工单位在狭窄路段施工时未安排人员引导指挥交通,导致交通拥堵,因此根据第100/2019号法令立案处理。

交警队已对守德区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的上述行为立案,将处以2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强制立即按规定实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