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调查机构已送达起诉决定,对岘港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阮文邦执行临时拘留令。
邦先生的临时拘留是在调查机构扩大第二阶段案件“行贿、介绍贿赂和受贿”过程中进行的,该案件发生在岘港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件属于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的范围。
此前,2025年4月底,案件第一阶段审判,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岘港高级人民法院前副院长范越强受贿罪7年监禁。
同罪名,岘港高级人民法院前副院长范进煌被判处3年监禁;得乐省人民法院刑事庭前庭长阮进德被判处3年监禁;得乐省人民法院前法官武文秀被判处2年监禁。
黎福胜,前高级检察官,岘港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商业检察分院前副检察长,因受贿罪被判处3年监禁,因介绍贿赂罪被判处5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8年6个月监禁。
对于行贿罪被告组,法院判处岘港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劳动、商业检查室前副主任阮氏娥6年6个月监禁;得乐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室前副主任、检察官阮友清被判处5年监禁;永福省人民法院民事庭前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前秘书阮辉谨被判处5年监禁。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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