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损坏租客物品,可以起诉吗?

那么我有什么依据可以起诉呢?

- 律师梅陈(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回答:

房东损坏租客物品,可以起诉吗?

首先,房东擅自进入您的出租屋进行维修是违法行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是租客,因此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472条,您在租赁期间是出租屋的合法使用者。

同时,依据2023年《住房法》第6条第1款,已出租的出租屋被确定为您的合法住所。

2013年《宪法》第22条第2款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不可侵犯的住所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他人的住所。”

基于上述依据,房东未经您同意擅自进入出租屋并进行维修是违法行为。

其次,如果房东的行为造成损害,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维修行为对您的财产造成损害,您有权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584条第1款的规定起诉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财产受侵害时的赔偿损失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589条确定,包括:

- 财产丢失、毁坏或损坏。

- 与财产使用、开发相关的利益丢失或减少。

- 为防止、限制和弥补损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 法律规定的其他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起诉要求房东赔偿因财产丢失或损坏(如有)造成的损失。同时,您还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因维修导致财产被灰尘污染而产生的清洁费用,以及在您无法居住在自己出租屋期间必须租住其他房屋的租金。

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588条,这种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您知道自己的住所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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