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克容帕克乡(得乐省)公安局已向省公安厅领导提交报告,涉及社交媒体上传播的关于在该乡和安小市场区域发生的“喷迷药、催眠以抢劫财产”嫌疑事件。
根据核实结果,2月25日上午,T.T.N.女士(33岁,住M'Đrắk乡)与母亲Đ.T.D.女士(55岁,住克容布乡埃恩戈尔村)借用了村里一位居民的摩托车前往克容帕克乡寻找一位通过Facebook认识的名为G.的人。
T.女士表示,她与名为G.的人之间产生了感情,但随后发生矛盾,怀疑此人不诚实,因此想见面澄清。根据G.曾提供的信息,T.女士母女二人来到埃永阿村区域,停在一个仓库询问,但仓库主人表示不认识名为G.的人。
随后母女二人前往福安四村黎笋路上的一家贴车膜店询问,但也没有人认识G.。两人继续停在一家水店和解放路上的一家餐馆打听信息,但仍无结果。
由于之前G.曾说过有亲戚在和安小市场做生意,所以T.女士和D.女士来到该区域。在市场,一些人表示G.是一位卖内衣的小商贩的孩子。
当母女二人进入一家杂货店询问时,店主表示不知道。随后,T.女士拿出手机中G.的照片让店主帮忙辨认。
几分钟后,店主走到前面时突然晕倒。此时,市场出现谣言称有人“施法”、“催眠”以抢劫财产,因此一些人怀疑T.女士和D.女士与此有关,导致人群聚集。担心安全,母女二人离开该区域,返回家中。
到2月27日中午,T.女士发现在Facebook上出现一篇来自个人账户的帖子,附有她的照片,内容称有“催眠以抢劫财产”事件。意识到这是虚假信息,影响声誉和尊严,T.女士要求克容帕克乡公安局澄清。
通过核实,公安确定D.女士和T.女士身份明确,职业稳定,无犯罪记录。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公安确认没有依据确定两人有使用迷药或催眠以抢劫财产的行为,如社交媒体上传播的内容。
市场妇女晕倒事件与T.女士和D.女士无关。具体原因需要专业医疗部门结论。
克容帕克乡公安局表示正在继续审查和处理发布、分享虚假信息影响个人声誉和尊严的行为,依法处理。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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