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取消对合理价格商业住房的15%最高利润限制

提议取消对合理价格商业住房的15%最高利润限制

根据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草案正在提议合理价格商业住房项目的投资者享受最高15%总投资额的定额利润。然而,该协会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商业住房类型的本质。

该协会辩称,尽管针对中低收入客户群体,但这些项目仍然是商业住房。因此,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提议不应干预,不应限制“项目总投资额的15%最高定额利润”。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还认为,国家施加利润上限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参与动力。

因为在现实中,那些财务能力良好、资本成本低或项目管理效率高的企业完全有可能实现高于15%的利润水平。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引用了之前30万亿越南盾优惠贷款方案的经验。认为在实施这一政策时,国家只规定了房屋类型和销售价格的标准,例如每套公寓价格不超过10.5亿越南盾,但不限制投资者的利润水平。

除了利润问题外,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提议需要建立单独的信贷机制以促进合理价格商业住房细分市场的发展。具体而言,该协会建议允许投资者以6-7%/年的利率获得中期贷款,期限约为5年。

对于购房者,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提议10-12年的长期贷款机制以减轻财务压力,从而提高民众的住房获取能力。

此外,该协会还建议明确有资格购买或租赁购买合理价格商业住房的对象,包括尚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的人群,优先首次购房者。同时,每个人只能购买或租赁购买一套住房以限制投机。

关于转让,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提议规定购房者在自接收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少5年内不得转售合理价格商业住房,以避免短期买卖获利的情况。

建设部正在征求各部委和地方关于为中月收入2000万越南盾及以上人群开发合适价格商业住房的试点机制意见。该机制预计将由政府在近期颁布,并有效至2027年2月28日。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6370/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