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明胜刚刚代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签署并发布了2026年胡志明市土地使用权拍卖计划。
据此,胡志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将组织拍卖位于新城区守添(胡志明市安庆坊)的8块土地,总面积超过13.8公顷。
这些地块包括:1.K1.5.DV地块(原为1-12地块,面积近3.2公顷);1.K3.4.HH地块(原为3-5地块,面积超过6,446平方米);1.K3.1.OD地块(原为3-8地块,面积8,568平方米);1.K3.3.HH地块(原为3-9地块,面积5,009平方米);1.K3.5.HH地块(原为3-12地块,面积超过1公顷);1.K4.5.DV地块(原为4-21地块,面积700平方米);1.K7.2.DV地块(原为7-1地块,面积超过7.43公顷);1.K7.1.DV地块(原为7-17地块,面积1,500平方米)。
这些地块的主要使用目的包括混合住宅用地、城市级服务用地、商业和服务用地。
此外,胡志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管理的其他42处房产(总面积超过259公顷),主要使用目的为住宅用地、商业和服务用地,也被纳入2026年拍卖计划。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及相关机构、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投资建设住宅(用于出售、出租、租购)项目的投资政策批准。
市农业与环境局配合各相关局、机构和单位,根据职能任务组织确定预计起拍价和拍卖起拍价;办理手续,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相关拍卖决定(批准拍卖方案、批准起拍价、拍卖决定、批准拍卖结果决定等);
对于出租土地的情况,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向中标者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红皮书)等。
胡志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配合各相关局、机构和单位,按规定组织土地拍卖;及时报告执行进度、结果以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障碍,供有权限的人民委员会审议和指导。
相关机构和单位如市司法局、税务机关、市土地登记办公室、土地登记办公室分支机构,被指派配合解决与土地拍卖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职能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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