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被记录在案

多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被记录在案

司机违规在紧急车道停车睡觉

据第六高速公路巡逻队(第六队,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代表称,从胡志明市至云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路段,包括潘切-永好段,近期仍出现司机随意停车现象,存在严重事故风险。

交通警察已加强检查,处理违规行为,以确保交通参与者安全。

特别是在潘切-永好、永好-甘林高速公路路段,司机在行车道上或紧急车道上违规随意停车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夜间或凌晨时分。

多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被记录在案

据职能部门称,当车辆以9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只要一个突发情况就可能导致严重碰撞。

第六队代表表示,司机必须绝对避免的行为包括: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地点停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但占用部分行车道;在紧急车道被迫停车时未开启危险警示灯;停车等人或处理个人事务。

第六队还表示,高速公路不是“暂时停一下方便”的地方,因为哪怕一分钟的疏忽也可能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为代价。

在高速公路上,司机只有在不可抗力情况下才能停车,如:车辆遇到技术故障;发生交通事故;因健康、疾病等紧急情况无法继续行驶。

当被迫在紧急停车带停车时,司机需采取充分安全措施:立即开启危险警示灯;在车后至少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迅速让车上人员下车,站在护栏外的安全位置等。

3月12日,该单位对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及被迫在紧急停车带停车时未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记录了9份案卷。

根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7款c点规定,违反上述错误的司机将被处以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除6分驾驶执照积分。

司机甚至在休息站出入口“禁止停车”标志处停车

在从胡志明市至云峰的整个高速公路线路上,职能部门也记录了司机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区域停车的情况,特别是在休息站出入口区域。

据交通警察称,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司机不将车停入休息站内已配备安全停车位的地方,而是公然在设有禁止标志的区域停车,只为休息或睡觉。这种行为存在极大事故风险,因为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仍以高速行驶。

多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被记录在案

3月13日和14日凌晨,第六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对在“禁止停车”标志处停车的行为记录了12份案卷。根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3款e点规定,此行为将被处以8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

职能部门认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无异于用自己的生命与“死神”赌博。只要一分钟的疏忽就可能导致灾难性事故。

第六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确认将继续加强巡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以确保从胡志明市至云峰高速公路线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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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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