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拆除51号国道上的T1和T2收费站,同奈省建设厅曾向建设部发文,建议指导相关单位组织拆除位于同奈省境内51号国道上的T1(Km10+778)和T2(Km28+450)收费站。
然而,据《青年在线》报道,截至目前,T1和T2收费站仍然存在,阻碍交通。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已完成位于新海坊(原巴地-头顿省富美地区)的T3收费站的拆除工作。
关于尚未拆除的原因,同奈省建设厅表示,在建议拆除51号国道上剩余的两个收费站后,该厅收到了越南公路局的回复文件。
具体而言,越南公路局通报胡志明市已完成51号国道Km56+393处T3收费站的拆除。
同时表示,财政部已决定将同奈省境内51号国道段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从建设部调拨给同奈省人民委员会管理。
因此,越南公路局建议同奈省建设厅依据现行规定,研究组织拆除51号国道上的T1和T2收费站,以确保交通安全,保护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越南公路局的意见,建设厅继续向第四公路管理区发文,建议审查剩余项目,移交T1和T2收费站,作为拆除依据。
建设厅表示,根据移交文件和第四公路管理区与该厅之间先前接收的交通基础设施资产清单,建设厅尚未接收T1和T2收费站的移交。
因此,为了有依据组织拆除,建设厅建议第四公路管理区配合统计并编制详细资产清单(包括管理站、与T1和T2收费站相关的设备系统及其他资产)。当收到管理区移交的资产后,建设厅将能够实施T1和T2收费站的拆除工作。

据建设厅称,最近第四公路管理区解释称,由于BVEC尚未将该区域的资产移交给管理区,因此管理区不负责T1和T2收费站区域的资产管理。因此,第四公路管理区没有依据进行审查、统计资产清单和移交。
第四公路管理区还向建设厅解释,T1和T2收费站已不再具有公路收费功能。因此,建议建设厅依据越南公路局的指导,组织拆除T1和T2收费站,以确保51号国道上的交通安全。
“因此,建设厅将继续建议职能部门尽快拆除T1和T2收费站,”建设厅代表表示。
51号国道上的T1和T2收费站潜藏交通事故风险
51号国道上的T1、T2和T3收费站已于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费。
胡志明市和同奈省政府曾警告,这些收费站虽已不再运营,但站房、分流岛、支柱基础等结构仍然存在,潜藏交通事故风险。
同时,两地政府认为这些收费站的存在造成不良舆论,需要拆除。
自2025年12月起,越南公路局已要求BVEC配合第四公路管理区统计并编制资产清单,包括管理站、与T1、T2和T3收费站相关的收费设备系统及运营期间形成的其他资产。
由此完善剩余项目资产全民所有权手续,移交51号国道上的收费站,以实施拆除程序。
2月4日,胡志明市建设厅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了51号国道上T3收费站的拆除。
至于T1和T2收费站,同奈省也已多次建议,但至今仍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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