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號國道上的兩個廢棄收費站為何依然存在?

關於拆除51號國道上的T1和T2收費站,同奈省建設廳曾向建設部發文,建議指導相關單位組織拆除位於同奈省境內51號國道上的T1(Km10+778)和T2(Km28+450)收費站。

然而,據《青年在線》報道,截至目前,T1和T2收費站仍然存在,阻礙交通。

與此同時,胡志明市已完成位於新海坊(原巴地-頭頓省富美地區)的T3收費站的拆除工作。

關於尚未拆除的原因,同奈省建設廳表示,在建議拆除51號國道上剩餘的兩個收費站後,該廳收到了越南公路局的回覆文件。

具體而言,越南公路局通報胡志明市已完成51號國道Km56+393處T3收費站的拆除。

同時表示,財政部已決定將同奈省境內51號國道段公路交通基礎設施資產從建設部調撥給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管理。

因此,越南公路局建議同奈省建設廳依據現行規定,研究組織拆除51號國道上的T1和T2收費站,以確保交通安全,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根據越南公路局的意見,建設廳繼續向第四公路管理區發文,建議審查剩餘項目,移交T1和T2收費站,作為拆除依據。

建設廳表示,根據移交文件和第四公路管理區與該廳之間先前接收的交通基礎設施資產清單,建設廳尚未接收T1和T2收費站的移交。

因此,為了有依據組織拆除,建設廳建議第四公路管理區配合統計並編制詳細資產清單(包括管理站、與T1和T2收費站相關的設備系統及其他資產)。當收到管理區移交的資產後,建設廳將能夠實施T1和T2收費站的拆除工作。

51號國道上的兩個廢棄收費站為何依然存在?

據建設廳稱,最近第四公路管理區解釋稱,由於BVEC尚未將該區域的資產移交給管理區,因此管理區不負責T1和T2收費站區域的資產管理。因此,第四公路管理區沒有依據進行審查、統計資產清單和移交。

第四公路管理區還向建設廳解釋,T1和T2收費站已不再具有公路收費功能。因此,建議建設廳依據越南公路局的指導,組織拆除T1和T2收費站,以確保51號國道上的交通安全。

“因此,建設廳將繼續建議職能部門儘快拆除T1和T2收費站,”建設廳代表表示。

51號國道上的T1和T2收費站潛藏交通事故風險

51號國道上的T1、T2和T3收費站已於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費。

胡志明市和同奈省政府曾警告,這些收費站雖已不再運營,但站房、分流島、支柱基礎等結構仍然存在,潛藏交通事故風險。

同時,兩地政府認為這些收費站的存在造成不良輿論,需要拆除。

自2025年12月起,越南公路局已要求BVEC配合第四公路管理區統計並編制資產清單,包括管理站、與T1、T2和T3收費站相關的收費設備系統及運營期間形成的其他資產。

由此完善剩餘項目資產全民所有權手續,移交51號國道上的收費站,以實施拆除程序。

2月4日,胡志明市建設廳配合相關單位完成了51號國道上T3收費站的拆除。

至於T1和T2收費站,同奈省也已多次建議,但至今仍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