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只狗追三只鸡而打架,儿子重伤父亲

只因一只狗追三只鸡而打架,儿子重伤父亲

3月16日,芹苴市第六区域人民法院判处阮国起(43岁,居住于芹苴)因故意伤害罪入狱2年。

根据起诉书,2025年7月9日约17时,起在美利A村、美秀乡、芹苴市的家中喝酒回来,看到他的父亲阮文和的狗正在追咬起养的几只鸡。起随即拿起一段竹棍将狗打倒在地不动。

过了一会儿,和也喝酒回来,看到狗被打后立即与起争吵。起说:“我有三只鸡,你想在哪里打烂就打烂吧”,然后去追抓鸡关起来但没成功。此时和继续说:“抓不到我就打掉”。

听到此话,起愤怒地拿起一段长约65厘米的方木棍击中和的头部和右手,导致和大量出血,伤害程度达27%。

法院认定起的行为对社会构成危险,侵犯了公民的健康保护权,对地方治安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尤其严重的是受害者正是被告的亲生父亲。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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