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指导委员会由市委书记陈留光担任主任。两位副主任包括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直接指导总结第31号决议(政治局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的决议)的方案;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负责研究、提议特别城市法项目。
此外,委员会有9名成员,包括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及发展研究院的领导。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总结、评估第3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客观、全面、紧扣既定目标,并真实反映实施三年后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该机构建议政治局发布关于胡志明市下一阶段发展的新决议。
另一项核心任务是研究、建设特别城市法,以完善城市发展体制,增加分级、分权,为胡志明市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创造条件。
指导委员会以兼职方式工作;成员使用各自机构的机器和印章执行任务。主任分配具体任务;常务副主任在必要时签署成立工作组的决定。
政治局第31号决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指导胡志明市发展成为地区和亚洲的经济、金融、服务、技术中心。到2030年,该市力争成为智能、现代化的城市,每年增长8-8.5%,人均GRDP约14,500美元。
此前,在3月13日的研讨会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表示,政治局已同意该市建设特别城市法,类似于河内的首都法。
根据计划,胡志明市预计在3月完成法律大纲,4月完成草案,5-6月征求意见,并于今年年底提交第十六届国会审议。
为胡志明市制定专门法律,长期以来被许多专家提议,旨在创建稳定的法律框架,取代有时间限制的试点机制,从而帮助该市发挥其经济龙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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