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指導委員會由市委書記陳留光擔任主任。兩位副主任包括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峰,直接指導總結第31號決議(政治局關於胡志明市發展的決議)的方案;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負責研究、提議特別城市法項目。

此外,委員會有9名成員,包括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各部門及發展研究院的領導。

陳留光擔任特別城市法研究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

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負責組織總結、評估第31號決議的執行情況,確保客觀、全面、緊扣既定目標,並真實反映實施三年後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該機構建議政治局發佈關於胡志明市下一階段發展的新決議。

另一項核心任務是研究、建設特別城市法,以完善城市發展體制,增加分級、分權,為胡志明市發揮能動性和創造性創造條件。

指導委員會以兼職方式工作;成員使用各自機構的機器和印章執行任務。主任分配具體任務;常務副主任在必要時簽署成立工作組的決定。

政治局第31號決議於2022年12月30日發佈,指導胡志明市發展成為地區和亞洲的經濟、金融、服務、技術中心。到2030年,該市力爭成為智能、現代化的城市,每年增長8-8.5%,人均GRDP約14,500美元。

此前,在3月13日的研討會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表示,政治局已同意該市建設特別城市法,類似於河內的首都法。

根據計劃,胡志明市預計在3月完成法律大綱,4月完成草案,5-6月徵求意見,並於今年年底提交第十六屆國會審議。

為胡志明市制定專門法律,長期以來被許多專家提議,旨在創建穩定的法律框架,取代有時間限制的試點機制,從而幫助該市發揮其經濟龍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