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社会住房购买收入上限至5000万越南盾,单身者2500万越南盾/月?

扩大社会住房购买收入上限至5000万越南盾,单身者2500万越南盾/月?

在中央住房政策与房地产市场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政府总理总结并指示:建设部研究制定机制与政策,以扩大社会住房购买对象范围(研究将收入范围扩大至每月2500-3000万越南盾),避免重叠,确保可行性。

为执行政府总理交办的任务,建设部已研究并起草了修订补充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D-CP号法令部分条款的草案,该法令详细规定了《住房法》中关于社会住房开发与管理的若干条款。

总理范明政总结并指示修订补充第100/2024/ND-CP号法令,以扩大受益对象范围并提高收入标准。其中,未婚或经确认为单身者,其月平均收入不得超过2500万越南盾。

未婚或经确认为单身且抚养未成年子女者,其月平均收入不得超过3500万越南盾;已婚者,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总收入不得超过5000万越南盾。

同时,扩大政策,鼓励各地、总公司、集团及企业按照规划建设出租住房,出租对象为工人及劳动者。

建设部配合公安部通过VNeID应用程序制定社会住房政策受益对象确认程序,以简化流程,为民众和企业提供便利。

严禁并制定处理机制,打击个人或组织利用政策牟利的行为,确保政策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继续研究完善与社会住房价格控制及定额利润相关的法规。继续研究完善面向干部、工人及劳动者的社会住房政策。

政府总理要求建设部根据会议意见,并继续听取民众、企业、受影响对象及专家等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采纳与说明,继续完善政策,按照简化程序快速推进,由司法部审核,各相关机构于3月25日前提交政府。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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