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央住房政策與房地產市場指導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政府總理總結並指示:建設部研究制定機制與政策,以擴大社會住房購買對象範圍(研究將收入範圍擴大至每月2500-3000萬越南盾),避免重疊,確保可行性。
為執行政府總理交辦的任務,建設部已研究並起草了修訂補充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D-CP號法令部分條款的草案,該法令詳細規定了《住房法》中關於社會住房開發與管理的若干條款。
總理範明政總結並指示修訂補充第100/2024/ND-CP號法令,以擴大受益對象範圍並提高收入標準。其中,未婚或經確認為單身者,其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500萬越南盾。
未婚或經確認為單身且撫養未成年子女者,其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3500萬越南盾;已婚者,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總收入不得超過5000萬越南盾。
同時,擴大政策,鼓勵各地、總公司、集團及企業按照規劃建設出租住房,出租對象為工人及勞動者。
建設部配合公安部通過VNeID應用程序制定社會住房政策受益對象確認程序,以簡化流程,為民眾和企業提供便利。
嚴禁並制定處理機制,打擊個人或組織利用政策牟利的行為,確保政策精準惠及目標群體。
繼續研究完善與社會住房價格控制及定額利潤相關的法規。繼續研究完善面向幹部、工人及勞動者的社會住房政策。
政府總理要求建設部根據會議意見,並繼續聽取民眾、企業、受影響對象及專家等的意見,進行全面彙總、採納與說明,繼續完善政策,按照簡化程序快速推進,由司法部審核,各相關機構於3月25日前提交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