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林同省公安厅表示,调查警察机构已决定对一群青少年在春香坊-大叻市钟家路一所学校前使用凶器斗殴的案件立案,并对嫌疑人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名进行调查。
据初步调查,事件起因于V.B.L.和N.Đ.D.(均为14岁,均为八年级学生)之间的矛盾。L.听说D.向他人传言D.曾砍伤L.,因此愤怒并找“大哥”团伙商议报复。
该团伙包括T.K.V.(18岁,12年级学生)、L.Đ.T.(18岁,12年级学生)和T.Đ.K.(又名庆,21岁)。
3月12日下午,L.回家换校服后到V.家取凶器。V.交给L.一把长砍刀,自己则拿一个玻璃杯。T.和T.Đ.K.载着整个团伙前往学校门前区域。
大约3月12日下午15点15分,正值学生放学时,该团伙发现D.正站在钟家路上。L.拔出砍刀冲过马路追赶。遭到攻击后,D.跑了一段距离,然后从书包中取出金属三节棍进行反击。
混战发生在一家拥挤的奶茶店前。L.挥舞砍刀多次砍伤D.,导致D.左前臂开放性伤口及多处瘀伤。T.K.V.也冲入打斗,向D.投掷玻璃杯和头盔。
整个事件仅持续约一分钟,但导致整个街区骚乱,家长、学生和路人惊慌失措。
接到报告后,大叻市春香坊公安立即调取监控,配合追查,迅速查清相关人员。
截至目前,林同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已临时拘留T.Đ.K.,并对T.K.V.和L.Đ.T.立案并禁止离开居住地。至于L.和D.,因未达到承担此罪刑事责任年龄,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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