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林同省公安廳表示,調查警察機構已決定對一群青少年在春香坊-大叻市鍾家路一所學校前使用兇器鬥毆的案件立案,並對嫌疑人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名進行調查。

據初步調查,事件起因於V.B.L.和N.Đ.D.(均為14歲,均為八年級學生)之間的矛盾。L.聽說D.向他人傳言D.曾砍傷L.,因此憤怒並找“大哥”團伙商議報復。

該團伙包括T.K.V.(18歲,12年級學生)、L.Đ.T.(18歲,12年級學生)和T.Đ.K.(又名慶,21歲)。

3月12日下午,L.回家換校服後到V.家取兇器。V.交給L.一把長砍刀,自己則拿一個玻璃杯。T.和T.Đ.K.載著整個團伙前往學校門前區域。

大約3月12日下午15點15分,正值學生放學時,該團伙發現D.正站在鍾家路上。L.拔出砍刀衝過馬路追趕。遭到攻擊後,D.跑了一段距離,然後從書包中取出金屬三節棍進行反擊。

混戰發生在一家擁擠的奶茶店前。L.揮舞砍刀多次砍傷D.,導致D.左前臂開放性傷口及多處瘀傷。T.K.V.也衝入打鬥,向D.投擲玻璃杯和頭盔。

整個事件僅持續約一分鐘,但導致整個街區騷亂,家長、學生和路人驚慌失措。

接到報告後,大叻市春香坊公安立即調取監控,配合追查,迅速查清相關人員。

截至目前,林同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構已臨時拘留T.Đ.K.,並對T.K.V.和L.Đ.T.立案並禁止離開居住地。至於L.和D.,因未達到承擔此罪刑事責任年齡,故未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