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保信明珠有限公司發佈的公告,今天(3月26日)中午,該企業系統內的門店將重新開門營業,併為客戶提供交易服務。
保信明珠的公告內容還明確指出,門店於昨天(3月25日)下午暫停交易,是為了配合職能部門核實、澄清信息。
該公告由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範蘭英女士簽署。
保信明珠曾被認定以高於標價的價格出售黃金
據實際觀察,昨天(3月25日)在河內的一些保信明珠門店出現了職能部門人員。到傍晚時分,許多文件箱已被職能部門人員搬上停在陳仁宗街門店前的專用車輛運走。
此前,2025年5月,國家銀行監察部門公佈了關於保信明珠有限公司黃金經營活動中執行政策、法律情況的監察結論。
監察機關發現該企業在執行金條買賣經營活動報告制度方面存在違規行為。公司還違反了以高於標價的價格出售黃金的交易規定。

保信明珠公司還違反了關於電子商務、使用數字技術經營黃金的規定。
具體而言,該企業未在保信明珠網站上公佈運輸與交付信息、接收流程、客戶投訴處理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機制。
監察結論還指出,公司也未制定、頒佈確保網站收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安全的政策。
根據監察結論,保信明珠和另一家黃金經營企業在金條買賣活動中存在報告制度違規行為,有跡象表明提供了關於企業提供產品的誤導性信息。
監察機關評估上述行為旨在吸引其他企業的客戶——屬於與不正當競爭相關的行為。
在反洗錢領域,監察發現該企業沒有管理系統來識別外國客戶是否為有政治影響力的個人。
公司未報告與黃金經營活動相關的必須報告的大額交易,未按洗錢風險程度對客戶進行分類,未進行洗錢風險評估……
監察結論指出,保信明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領導、員工在黃金經營活動、反洗錢以及會計核算、編制和使用會計憑證、申報和履行納稅義務方面,未認真遵守一些法律規定。
將信息移交公安核實、調查
監察結束後,國家銀行立即將保信明珠和另一家企業在黃金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跡象的一些案件信息移交公安部進行調查、處理。
監察部門已報告了通過監察保信明珠公司黃金經營活動發現的一些違法、有刑事違法跡象的案件。國家銀行行長已批准併發出文件,將信息移交公安部進行核實、調查、處理。
同時,國家銀行監察長也發佈了對保信明珠公司處以264億越南盾行政罰款的決定,涉及違反反洗錢活動規定和金條買賣信息報告制度的一些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