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hị先生簡短地回答“謝謝兄弟”,然後兩人互相告別。這次會面發生得很快,但裝有10億現金的袋子已被企業總經理放在Nghị先生家客廳門後。

當來到黃文勝先生(前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副部長)家時,黃民公司總經理提著一個紙袋說“有點家鄉禮物送給您”。但那個“家鄉禮物”袋子裡是20萬美元,相當於超過45億越南盾。

短暫會面與留在局長家門後的10億現金袋

今天(3月30日),前副部長黃文勝先生和工程建設管理局前代理局長陳素毅先生,一同被河內市人民法院提審受賄罪。

阮文民先生,黃民公司總經理,被審判三項罪名:行賄、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和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這位總經理向農業部前官員行賄的總金額超過400億越南盾。

同樣被指控受賄的還有阮海清先生,前工程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陳文朗先生,原第二處處長和黎文顯先生,前第八處處長。

另外17人被法院提審多項不同罪名。

根據案件起訴書,黃民公司主要在農業和水利領域的工程施工領域活動。總經理阮文民設法聯繫、協商向該部前領導團隊和各局支付費用,以便在招標文件發佈前獲得投標文件和資料。

民總經理與當時擔任副部長的黃文勝先生和當時擔任代理局長的陳素毅先生有關係,自2012年起在該企業參與Ea Rớt湖和Krông Pách Thượng湖項目期間。

當該部啟動投資Bản Mồng湖項目時,大約在2017年8月的一個晚上,民先生從寧平省到河內聯繫,並得到前副部長約定在其私宅見面。

短暫會面與留在局長家門後的10億現金袋

在調查機構,民先生供述,當來到前副部長家時,提著一個紙袋,裡面裝有20萬美元,面額100美元/張,放在飲水桌旁。

在會面中,他陳述了該部正在準備投資Bản Mồng湖項目,同時請求關注、創造條件讓黃民公司中標。他承認已暗示“送給您”20萬美元,以“希望您幫助”。

而前副部長供述,在一個晚上,民總經理約定來到家裡,提著一個紙袋。到達時,這位企業主說“有點家鄉禮物送給您”並放在飲水桌旁。民先生離開後,前副部長檢查,發現禮物袋裡有20萬美元。

此外,在一些節假日,民先生也來到勝先生的辦公室拜訪,並總共給勝先生約5億越南盾。

根據民先生的供述,當提到用於該部領導的費用時,黃文勝先生表示將交給當時擔任工程建設管理局代理局長的陳素毅先生直接協助並具體討論比例。這次交流只持續了約10分鐘,然後民先生請求離開。

從勝先生的“暗示”,民總經理來到毅先生的辦公室請求創造條件參與投標並得到同意。關於“佣金”百分比,毅先生提出“部領導是5%,第四處是3%”。

中標後,大約在2018年3月,民先生找到毅先生的私宅,帶著一個裝有100億越南盾的現金袋,全部是面額50萬越南盾的鈔票。

根據供述,他將現金袋放在門後,就在客廳入口處,同時說:“我送給您Bản Mồng項目的禮物”。毅先生只簡短地回答“謝謝兄弟”,然後兩人在門口立即告別,沒有進入內部。這次會面發生得很快。

毅先生還被指控為上述企業中標其他項目創造條件並受賄總額30億越南盾。

短暫會面與留在局長家門後的10億現金袋

根據起訴書,民總經理還兩次給前工程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阮海清先生100億越南盾。

其中,一次在副局長的車上,民總經理給清先生50億越南盾,另一次在路上給50億。

但之後前副局長清先生已還給民先生50億越南盾並要求寫借條,已全額償還。在被起訴前,清先生已出境到國外。調查機構已對清先生髮出通緝令。

黃民公司在4個項目的5個投標包中的違規行為,被指控給國家造成2517億越南盾的損失。

此外,檢察院確定民先生還使用兩套會計賬簿系統以合法化各項支出,違反會計規定並造成近1000億越南盾的損失。

民總經理被指控用於農業部與農村發展部前領導、幹部團隊的總金額超過400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