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還確定了一系列任務,以落實根據政府總理第1142號決定設立的自由貿易區,其中包括在2026-2027年完成自由貿易區內各功能區的詳細規劃編制。
財政局被指定為主持單位,負責制定自由貿易區內重點投資項目清單。
峴港高科技園區與工業區管理委員會(DSEZA)主持制定詳細指南,明確自由貿易區內投資項目可獲土地分配、租賃土地(無需土地使用權拍賣或項目招標)的行業和領域;計劃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峴港還將實施推廣計劃,與外國投資者會面,呼籲投資航空、航空物流及相關服務領域;並組織投資者遴選。
在2026-2030年期間,該市將建設集中式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系統,連接自由貿易區內的各主管部門。將城市網絡基礎設施延伸至自由貿易區…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第三季度,峴港將向主管部門報告,發佈或修訂、補充關於自由貿易區及出口口岸內中轉貨物、臨時進口再出口業務的規定和指南。
發佈在區內工作的外籍勞工(不屬於需申請工作許可證範圍)的註冊或通知流程。
建議主管部門指導實施允許外國銀行分行在自由貿易區內開設交易點的政策…
發佈針對在自由貿易區工作、因工資、薪金收入而享受個人所得稅、簽證、臨時居留卡優惠的專家、科學家、人才、管理人員、高技能勞動者的標準。
自由貿易區還設立了一條熱線,作為接收和處理投資者、企業信息的快速渠道。

根據政府總理的決定,峴港自由貿易區包括以下功能區:生產、物流區;商業-服務區;數字技術、信息技術、創新產業區及其他類型功能區。
七個功能區位置,包括:
位置1(100公頃);位置2(77公頃);位置3(500公頃)均位於海雲坊。
位置4(559公頃);位置5(90公頃);位置6(154公頃)均位於巴那鄉。
位置7:401公頃(屬於和旺鄉、巴那鄉)。
2025年8月,峴港與太陽集團已啟動首個位置(位置5),標誌著自由貿易區的重要開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