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岘港还确定了一系列任务,以落实根据政府总理第1142号决定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其中包括在2026-2027年完成自由贸易区内各功能区的详细规划编制。
财政局被指定为主持单位,负责制定自由贸易区内重点投资项目清单。
岘港高科技园区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DSEZA)主持制定详细指南,明确自由贸易区内投资项目可获土地分配、租赁土地(无需土地使用权拍卖或项目招标)的行业和领域;计划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岘港还将实施推广计划,与外国投资者会面,呼吁投资航空、航空物流及相关服务领域;并组织投资者遴选。
在2026-2030年期间,该市将建设集中式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系统,连接自由贸易区内的各主管部门。将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延伸至自由贸易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第三季度,岘港将向主管部门报告,发布或修订、补充关于自由贸易区及出口口岸内中转货物、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的规定和指南。
发布在区内工作的外籍劳工(不属于需申请工作许可证范围)的注册或通知流程。
建议主管部门指导实施允许外国银行分行在自由贸易区内开设交易点的政策...
发布针对在自由贸易区工作、因工资、薪金收入而享受个人所得税、签证、临时居留卡优惠的专家、科学家、人才、管理人员、高技能劳动者的标准。
自由贸易区还设立了一条热线,作为接收和处理投资者、企业信息的快速渠道。

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岘港自由贸易区包括以下功能区:生产、物流区;商业-服务区;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区及其他类型功能区。
七个功能区位置,包括:
位置1(100公顷);位置2(77公顷);位置3(500公顷)均位于海云坊。
位置4(559公顷);位置5(90公顷);位置6(154公顷)均位于巴那乡。
位置7:401公顷(属于和旺乡、巴那乡)。
2025年8月,岘港与太阳集团已启动首个位置(位置5),标志着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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