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指導市民在人行道上禁止設置招牌後如何設置招牌

4月1日,峴港市建設廳已向各坊、鄉人民委員會發出指導文件,指導市民關於招牌尺寸和安裝位置的規定。

對於緊貼房屋正面的招牌,橫向招牌的最大高度為2米,長度不得超過安裝招牌處房屋正面的寬度。

對於縱向招牌,最大寬度為1米,最大高度為4米,但不得超過安裝招牌處樓層的高度。

對於垂直於房屋正面懸掛的招牌,應安裝在房屋正面右側,從房屋內看向街道的方向。

招牌最低點至人行道表面的距離不得小於2.5米。招牌突出房屋正面的最大距離為1米。

此前,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頒佈實施城市秩序管理和文明生活方式的計劃。

其中要求自覺拆除侵佔車道、人行道的違規行為,按規定在人行道上安排車輛,並在各條道路的人行道上劃設標線。

根據新規定,峴港的人行道將劃設標線,以執行步行和停放摩托車的功能。

寬度小於4米的人行道,將安排1.5米靠近民居的部分供行人使用,其餘部分(如果條件允許)用於停放摩托車;寬度從4米到小於6米的人行道,將安排約2米靠近路緣石的部分用於停放摩托車,其餘部分供行人使用;寬度6米及以上的人行道,將安排約3.5米靠近路緣石的部分用於停放摩托車,其餘部分供行人使用。

如果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被基礎設施(樹木、變電站、電線杆等)阻擋,市政府允許靈活調整劃定行人使用範圍的標線,確保通道連續且便利。

據《青年在線》報道,過去幾天,峴港市中心多條道路的人行道秩序已有明顯改善。許多旅遊路線比以往更加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