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剛頒佈了第13/2026號決定,規定了實施國家摩托車和助力車道路尾氣技術標準的時間表。
摩托車和助力車道路尾氣檢測的開始時間為:河內和胡志明市從2027年7月1日起;其餘中央直轄市包括海防市、順化市、峴港市和芹苴市從2028年7月1日起。
從2030年7月1日起,檢測將適用於28個省份。根據實際情況,這些省份可以提前實施。
決定明確規定,2008年之前生產或進口的摩托車(氣缸容量50立方釐米及以上)適用級別1——根據國家摩托車和助力車道路尾氣技術標準允許的最大排放限值。
2008年至2016年底生產或進口的摩托車適用級別2;2017年至2026年6月30日生產或進口的摩托車適用級別3;2026年7月1日之後生產或進口的摩托車適用級別4。
2016年之前生產或進口的助力車(氣缸容量低於50立方釐米)適用級別1;2017年至2027年6月30日生產或進口的助力車適用級別2;2027年7月1日之後生產或進口的助力車適用級別4。

從2028年1月1日起,在河內和胡志明市道路上行駛的摩托車和助力車必須滿足級別2及以上的尾氣規定。
根據《首都法》規定,進入河內市低排放區域的摩托車和助力車必須滿足市人民議會決議的尾氣規定。
全國目前有超過7430萬輛摩托車。為了對這些車輛進行尾氣檢測,越南註冊局表示需要超過5000個檢測點,即需要超過5000套尾氣測量設備和超過5000名註冊員。大部分檢測點將由越南摩托車製造商協會的企業摩托車維修單位投資和利用。
根據農業與環境部的第92/2025號通知,國家摩托車和助力車道路尾氣技術標準包括針對摩托車和助力車尾氣中碳氫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參數的4個允許級別。
強制點火發動機摩托車和助力車道路尾氣中CO和HC參數的最大允許限值規定如下表:
|
尾氣參數 |
摩托車和助力車 |
||||
|
級別1 |
級別2 |
級別3 |
級別4 |
||
|
CO(體積百分比) |
4.5 |
4.5 |
3.5 |
2.0 |
|
|
HC(體積ppm) |
四衝程發動機 |
1,500 |
1,200 |
1,100 |
1,000 |
|
二衝程發動機 |
10,000 |
7,800 |
2,000 |
2,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