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總理黎明興主持了政府黨委常務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2026-2031任期的首次會議。他強調要求政府成員立即著手工作,有效處理既緊急又長期的任務。
關於執行中央第18號結論的行動計劃,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國家財政、公共債務借貸、2026-2030年中期投資,總理責成政府辦公廳配合財政部審查、補充、更新,以便儘早提交政府。各部委同時完善本單位的行動計劃,力爭在4月內完成。
總理責成司法部主持繼續審查、實質性削減經營條件、行政手續,以支持人民和企業。
對於解決積壓項目的困難,總理要求政府辦公廳、財政部配合各部委、地方完善政府報告,提交給有關權力機構,彙報過去一段時間的處理結果。副總理阮文勝被責成指導此項內容。
總理同時要求繼續提出解決方案,解決剩餘的障礙,以便儘早將資源投入發展服務,在需要確保能源安全和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的背景下。

政府首腦責成各機構完善政府工作規程,並在下週內健全科學技術發展、改革創新、數字化轉型和06號提案指導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工作規程必須更新思維、方式,提高機構運作效率。
4月7日下午,國會已通過決議,選舉中央組織部部長黎明興擔任總理,任期2026-2031年。一天後,國會批准任命新一屆政府成員,包括6位副總理和17位部長、部門負責人,總計23名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