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在同奈省人民議會第二次(專題)會議上,通過了規定吸引和支持高素質人才到同奈大學工作的政策決議,適用於2026-2030年期間。
根據決議,同奈省將使用國家預算一次性支付支持,教授每人4億越南盾,副教授每人3.5億越南盾,博士每人3億越南盾。
如果一個人屬於多個對象,則僅獲得最高標準。
該政策也適用於支持在同奈大學工作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幹部、公務員隊伍。
要享受上述支持,受益者必須滿足年齡條件(男性不超過55歲,女性在提交申請時不超過52歲),並且畢業於與同奈大學需要吸引的專業相符的領域。
吸引人才的規定還要求,國外頒發的文憑必須得到教育與培訓部或有權機構的認可。
政策受益者必須簽署承諾,在學校連續工作至少6年。

決議還明確規定,對於在承諾期內擅自調動工作、離職或因紀律處分被解僱的情況,需承擔賠償或退還費用的責任。
如果已獲得支持,在聘用之日起3個月內因紀律處分被解僱,則必須賠償已收到費用的100%。
此外,如果工作時間未達到承諾時間,賠償標準也分為多個級別。
頒佈政策旨在全面發展同奈大學,實現現代化
在通過上述決議之前,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已提交了關於制定吸引高素質人才政策的理由,以滿足同奈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同時,將同奈大學建設成為同奈省及地區領先的、信譽良好、質量一流的培訓與培養基地。
學校的目標是到2030年,新增至少20個本科專業,包括法律、電子商務、物流、金融銀行、食品技術、信息技術、計算機科學等領域。
學校還將開設至少10個碩士專業和3個博士專業,以滿足工業園區、高科技園區和龍城國際機場等對人才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