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正在就規定機動車、專用摩托車首次檢測、免檢程序及手續的草案徵求意見;改裝車輛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認證程序及手續;摩托車、助力車尾氣檢測程序及手續。

5年以下摩托車,車主無需前往檢測站

在草案中,建設部提議自生產之日起5年(60個月)以下的摩托車,車主首次檢測無需將車輛送至檢測站。根據生產、組裝或進口車輛時的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質量認證結果,檢測站將頒發尾氣檢測證書。手續辦理時間僅約3小時。

草案還強調使用電子數據和機構間互聯互通。每輛車從首次檢測起將只有一個唯一的管理檔案。車輛登記證、公民身份證等文件可使用電子版或集成在身份賬戶中。若車輛未完成行政處罰處理,系統可能拒絕檢測。

生產超過5年的摩托車檢測週期為12-24個月

根據草案,生產超過5年(60個月)的摩托車必須在檢測中心直接進行尾氣檢測。60個月時間從車輛出廠日期起算。若數據庫中摩托車、助力車無出廠日期信息,則從車輛生產年份的12月31日起算。

檢測週期根據第47/2024號通知保持不變:生產超過5年至12年的車輛需每24個月檢測一次;生產超過12年的車輛週期為12個月。

提議5年以下摩托車無需直接進行尾氣檢測

尾氣檢測結束後,檢測站將在在線系統上頒發摩托車、助力車尾氣檢測證書(電子版)或直接向車主頒發摩托車、助力車尾氣檢測證書(紙質版)。

若尾氣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檢測站將頒發不合格通知,並將不合格內容錄入管理軟件。

根據新頒佈的第13/2026號決定,自2027年7月1日起,開始在河內市和胡志明市對參與交通的摩托車、助力車進行尾氣檢測;自2028年7月1日起,適用於其他直轄市,包括海防市、順化市、峴港市、芹苴市。

自2030年7月1日起,檢測將適用於28個省。根據實際情況,這些省份可提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