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胡志明市平政縣人民委員會的信息顯示,已對H.V.K.先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K.先生轉移、給予、出售、接收、掩埋、傾倒、排放或焚燒少於1000公斤的普通固體廢物,違反了政府2022年7月7日第45/2022/ND-CP號法令第26條第8款a項關於環境保護領域行政處罰的規定。
根據初步信息,此前4月7日晚,一輛卡車在平政縣第33村Cầu Già渠道堤壩路上違規傾倒垃圾。該區域是空地,遠離居民區,因此常被一些人利用偷偷傾倒垃圾。
根據居民反映的信息,平政縣處理違規傾倒垃圾檢查小組與縣公安配合提取監控攝像頭,邀請H.V.K.先生前來工作。
K.先生承認了自己的違規行為,並嚴格遵守處罰規定。此外,他還承諾彌補後果,收集和處理違規傾倒的垃圾,並承諾不再重犯。
據平政縣人民委員會稱,自2025年7月1日起,縣人民委員會已在空地、遠離居民區的區域安裝了46個安全攝像頭。攝像頭系統不僅服務於維護治安秩序工作,還是有效監督、及時發現和嚴肅處理傾倒垃圾違規行為的工具。
技術應用有助於提高威懾力,逐步形成居民自覺遵守的意識。
未來,平政縣將繼續加強宣傳工作,同時推動社會化以在更多位置安裝攝像頭,從而擴大監控範圍,提高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為的效率。地方政府也將加強巡邏和突擊檢查,及時糾正違規傾倒垃圾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