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辦公廳於4月17日傳達了常務副總理范家旭的指示,其中要求建設部與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合作完善公共交通導向型開發(TOD)的城市發展機制。重點是土地財政機制,明確責任、資源以及土地增值部分的調節和使用方式。
常務副總理要求建設部、科技部與河內市和胡志明市完善技術標準和規範體系。這些標準必須符合越南條件,但接近國際慣例,並於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建設部和財政部被要求督促河內和胡志明市城市鐵路線路的進度,確保整個網絡同步連接。已運營的線路必須提高運營效率,同時逐步減少國家預算的補貼水平。
常務副總理強調需要優先發展高潛力區域的TOD項目,結合地鐵站、快速公交站等交通樞紐點的高密度城市組織。這旨在有效利用土地資源和基礎設施,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對於南北高速鐵路項目,常務副總理要求建設部加快投資準備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和批准必須確保進度和質量。實施過程必須嚴格,不能因進度壓力而忽視技術流程和法律程序。
建設部被要求仔細評估技術方案、投資模式和戰略合作伙伴的選擇。同時,該部必須制定進度控制解決方案,重點關注投資準備、補償、支持、重新安置、高質量人力資源培訓和技轉等環節。
項目經過的地方必須準備土地儲備,實施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這需要確保居民在新居住地的生活、生計和生產的穩定。
對於老街-河內-海防鐵路項目,常務副總理要求建設部加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進度,同時貫徹要求,不能因進度壓力而忽視流程和技術標準。
建設部必須在國會確定的框架內仔細評估技術方案,確保長期技術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應用外國技術需要全面分析對項目整個生命週期內運營和維護成本的影響,以確保效率、可行性以及資金平衡和償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