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芹苴-金甌高速公路延遲完工的責任

這一要求由建設部副部長範明河在4月20日發佈的結論中提出,此前他現場檢查了屬於東線南北高速公路的兩個子項目:芹苴-後江高速公路和後江-金甌高速公路。

此前,4月14日,副部長範明河親自檢查了芹苴-後江高速公路(已於2025年12月19日投入運營)和後江-金甌高速公路(於2026年1月19日投入運營,隨後暫停以繼續施工主線剩餘項目)的項目。

目前各單位正在繼續施工輔路、交叉口、連接線、交通監控系統,同時完善剩餘項目,如溝渠、加固邊坡、補充交通安全系統,並修復主線上的缺陷和不足。

在實施過程中,建設部多次發文督促,要求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投資方)及相關單位加快進度,修復不平整路段,完善手續以便將工程移交給運營管理單位。

然而檢查結果顯示,各單位未認真執行指示,進度緩慢,缺陷修復不徹底,未能滿足項目標準要求。

原因被確定為一些單位領導未給予足夠重視,未為工地安排足夠的財務資源和機械設備;未嚴格按照建設部的時間節點制定施工計劃;聯營體牽頭承包商未發揮作用和責任,特別是VNCN E&C承包商。

建設部還明確指出,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在督促各單位修復不平整路段、完善剩餘項目以便在2026年4月15日前按指示移交方面缺乏果斷性,同時未及時對進度延遲的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此外,在一些已投入運營的高速公路路段,出現居民在公路安全走廊內建造房屋和工程但未得到處理的情況,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為確保完成主線移交手續和整個項目,建設部領導要求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檢查並明確與採購交通管理設備、不停車收費和剩餘項目包進度延遲相關的集體和個人責任,並於2026年4月30日前向部報告。投資方必須對建設部部長和法律全面負責工程進度、質量以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對於主線上的項目,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被要求全面審查所有缺陷和不足(包括已修復但未達標的位置),指導承包商徹底處理,確保技術和美學質量符合項目標準。

同時,各承包商必須緊急完善交通安全系統、混凝土路肩、排水溝、電纜管、照明電力和邊坡加固。剩餘工程量較大的單位,如VNCN E&C、海燈、北中南、CC1、新南、石山、定安,被要求補充人力和設備以加快進度。

主線所有項目的完成期限定於2026年4月25日前,確保具備驗收條件、有條件驗收和移交,並於2026年4月30日前將後江-金甌路段投入運營。

對於剩餘項目如輔路、連接線、交叉口、交通監控系統,投資方必須為每個項目、每個承包商制定詳細進度;在2026年5月內完成所有輔路,並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交叉口。

特別是連接線(從IC23到國道1和從武文傑路到國道1的路段)以及交叉口分支(IC8、IC9)必須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加載,在此基礎上制定後續項目施工進度,確保質量並儘早投入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