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芹苴-金瓯高速公路延迟完工的责任

检查芹苴-金瓯高速公路延迟完工的责任

这一要求由建设部副部长范明河在4月20日发布的结论中提出,此前他现场检查了属于东线南北高速公路的两个子项目:芹苴-后江高速公路后江-金瓯高速公路

此前,4月14日,副部长范明河亲自检查了芹苴-后江高速公路(已于2025年12月19日投入运营)和后江-金瓯高速公路(于2026年1月19日投入运营,随后暂停以继续施工主线剩余项目)的项目。

目前各单位正在继续施工辅路、交叉口、连接线、交通监控系统,同时完善剩余项目,如沟渠、加固边坡、补充交通安全系统,并修复主线上的缺陷和不足。

在实施过程中,建设部多次发文督促,要求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投资方)及相关单位加快进度,修复不平整路段,完善手续以便将工程移交给运营管理单位。

然而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未认真执行指示,进度缓慢,缺陷修复不彻底,未能满足项目标准要求。

原因被确定为一些单位领导未给予足够重视,未为工地安排足够的财务资源和机械设备;未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时间节点制定施工计划;联营体牵头承包商未发挥作用和责任,特别是VNCN E&C承包商。

建设部还明确指出,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在督促各单位修复不平整路段、完善剩余项目以便在2026年4月15日前按指示移交方面缺乏果断性,同时未及时对进度延迟的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此外,在一些已投入运营的高速公路路段,出现居民在公路安全走廊内建造房屋和工程但未得到处理的情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确保完成主线移交手续和整个项目,建设部领导要求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检查并明确与采购交通管理设备、不停车收费和剩余项目包进度延迟相关的集体和个人责任,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部报告。投资方必须对建设部部长和法律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以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对于主线上的项目,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被要求全面审查所有缺陷和不足(包括已修复但未达标的位置),指导承包商彻底处理,确保技术和美学质量符合项目标准。

同时,各承包商必须紧急完善交通安全系统、混凝土路肩、排水沟、电缆管、照明电力和边坡加固。剩余工程量较大的单位,如VNCN E&C、海灯、北中南、CC1、新南、石山、定安,被要求补充人力和设备以加快进度。

主线所有项目的完成期限定于2026年4月25日前,确保具备验收条件、有条件验收和移交,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后江-金瓯路段投入运营。

对于剩余项目如辅路、连接线、交叉口、交通监控系统,投资方必须为每个项目、每个承包商制定详细进度;在2026年5月内完成所有辅路,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交叉口。

特别是连接线(从IC23到国道1和从武文杰路到国道1的路段)以及交叉口分支(IC8、IC9)必须在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加载,在此基础上制定后续项目施工进度,确保质量并尽早投入运营。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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