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起訴書,通過朋友介紹,段文重得知阮氏玲正在與丈夫阮安平辦理離婚手續,玲獨自居住在平陽省(舊)以安市安平坊的出租屋。
至2024年5月左右,重和玲建立了戀愛關係,隨後重搬到玲的出租屋同居。
2024年6月27日晚,重查看玲的手機,發現平發送的信息內容誹謗並辱罵重,於是重將一把刀放入褲袋,步行前往平的家。
玲跑步勸阻但無效,於是返回出租屋騎摩托車趕往平的家。
至2024年6月28日0時25分左右,重到達平家附近的小巷前,叫平出來談話。
看到平從家裡走出來,重質問平為何誹謗自己,平不承認,導致衝突。重拔出刀準備攻擊時,平跑回屋內。重站在平家門前辱罵。
約兩分鐘後,平與他的兄弟、姐夫和侄子一起出來。雙方發生推搡,重用刀刺中多人,其中刺中平的胸部區域,導致平倒在路上。
玲與平的家人將平送往守德醫院急救,但平在入院前已死亡。
段文重逃跑後,乘坐摩托車前往平陽省(舊)以安市安平坊公安派出所自首,並將作案兇器交給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