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起诉书,通过朋友介绍,段文重得知阮氏玲正在与丈夫阮安平办理离婚手续,玲独自居住在平阳省(旧)以安市安平坊的出租屋。
至2024年5月左右,重和玲建立了恋爱关系,随后重搬到玲的出租屋同居。
2024年6月27日晚,重查看玲的手机,发现平发送的信息内容诽谤并辱骂重,于是重将一把刀放入裤袋,步行前往平的家。
玲跑步劝阻但无效,于是返回出租屋骑摩托车赶往平的家。
至2024年6月28日0时25分左右,重到达平家附近的小巷前,叫平出来谈话。
看到平从家里走出来,重质问平为何诽谤自己,平不承认,导致冲突。重拔出刀准备攻击时,平跑回屋内。重站在平家门前辱骂。
约两分钟后,平与他的兄弟、姐夫和侄子一起出来。双方发生推搡,重用刀刺中多人,其中刺中平的胸部区域,导致平倒在路上。
玲与平的家人将平送往守德医院急救,但平在入院前已死亡。
段文重逃跑后,乘坐摩托车前往平阳省(旧)以安市安平坊公安派出所自首,并将作案凶器交给公安机关。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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