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消息人士稱,得樂省公安廳內部政治安全處(PA03)已派遣幹部前往德勒邦鄉黨委和人民委員會,收集與武氏紅(Võ Thị Hường)——該鄉金珠小學校長、黨支部原書記——違規行為相關的文件。

此前,經檢查核實,職能部門認定武氏紅在管理和運營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特別是在財務領域以及制度和政策執行方面。

其中一個引起公憤的問題是,武氏紅曾暗示並影響教師,要求他們上繳根據第73/2024/NĐ-CP號法令發放的獎勵金。

具體而言,在武氏紅主持的一次會議上,每位教師被要求上繳10萬至15萬越南盾,交給學校保安武曰偉(Võ Viết Vỹ)——武氏紅的親弟弟,即使他並不屬於享受該制度的對象。

不僅如此,武氏紅還在內部Zalo群組中發消息,要求24名教師和員工向武曰偉轉賬。共計收取360萬越南盾,高於一名符合條件教師應得的獎勵金額。

在財務方面,職能部門認定金珠小學在家長代表基金的使用上存在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有3張憑證共計支出1250萬越南盾用於修剪和養護綠植,但缺乏合同、計劃、實施時間或證明工作量的文件,而武氏紅仍然簽署批准。

經核實,這筆款項分三次支付給武曰偉:2025年2月14日(500萬越南盾)、2025年5月29日(500萬越南盾)和2025年6月29日(250萬越南盾),但無證據證明這些工作已實際完成。

檢查組還成立了一個小組,全面審查各項經費、教學制度、獎勵金的支付情況,同時收回並上繳國庫所有違規支出和不當得利。

目前,得樂省公安廳正在繼續核實,查明違規行為,以便依法處理。

校長偽造簽名、偽造文件以謀取私利

職能部門發現公章使用存在異常跡象:憑證加蓋的是2025年7月起適用的印章樣式,而憑證的發生和支付時間卻在此之前。此舉被認定違反公章管理和使用規定,涉及2015年《會計法》。

檢查結果顯示,武氏紅指使修改、偽造家長會會議記錄上的筆跡和簽名,以偽造文件、憑證謀取私利;同時操控教學制度支付,違反規定,篡改文件和資料。

德勒邦鄉黨委執行委員會已對武氏紅作出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紀律處分;鄉人民委員會主席也決定撤銷其金珠小學校長職務。

德勒邦鄉黨委委託鄉黨委檢查委員會查明相關個人責任,同時要求檢討和處理那些有協助行為(如修改記錄、偽造簽名、偽造文件、違規支付)的教師和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