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建設廳關於維持2026年春節期間已整治空地上臨時公園的方案的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同意繼續維持臨時公園的方針。
據此,維持臨時公園必須確保不改變土地使用目的,不影響項目進度,不引發土地法律程序,同時確保城市美觀、環境衛生和秩序安全。
對於阮攸街33號、周孟貞街34-36號和42號地塊,僅在未移交土地給承租方期間維持臨時公園,並將在按計劃移交土地時終止。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同意相關地塊管理使用單位通過社會化資金、合法資金或與贊助單位合作繼續維持臨時公園。
對於武文秦街8號地塊的臨時公園,交由春和坊繼續動員社會化資金進行維護運營。若無法動員贊助單位,則編制經費預算送交財政局審議並提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
建設廳將跟蹤檢查公園維持情況,彙總報告並提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處理超出權限的事項。
農業與環境廳牽頭協調相關單位指導處理維持期間產生的土地法律問題。
財政局牽頭協調相關單位,對春和坊提出的為武文秦街8號地塊臨時公園維護運營安排經費的請求以及其他屬於其職能任務的事項提供諮詢。
目前正在作為臨時公園的空地包括:阮惠街135號—黎利街39號地塊、黎聖宗—南圻起義—黎利—阮忠直四邊形地塊(SJC)、陳富街152號地塊、阮攸街33號地塊、周孟貞街34-36-42號地塊。
黎筍街8-12號地塊、貢瓊街87號地塊、胡好歡街74號—陳興道街289號地塊、黎氏紅錦街7號地塊、二征夫人街2-4-6號地塊等繼續按投資者計劃和相關合同使用,並結合立面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