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越南順化市監察部門公佈了對順化市人民委員會管轄的辦公樓和公有土地管理使用中浪費問題的專項監察結論,發現多項違規行為。
經監察,該機構指出了系列違規和缺陷,並決定追回違規所得超過14億越南盾。
受檢單位包括財政廳、富春坊人民委員會、阿雷5社人民委員會以及第1、2、3區域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這些是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下屬的國家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
監察結論顯示,在辦公樓和公有土地的管理使用過程中,各單位在制定機制政策以及執行防止浪費規定方面仍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許多房產和土地儘管已無使用需求、使用效率低下或閒置,卻未能及時處理,造成浪費並影響經濟社會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有245處房產和土地已在2025年1月1日前按照移交地方管理的方向獲批了處置方案。然而截至監察時,這些房產仍未按已批方案處理。
順化市監察部門還指出,財政廳未能主動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解決困難,導致大量房產和土地長期空置荒廢。同時,該廳未制定對兩級政府機構合併後多餘房產的處置方案,致使管理拖延低效。
此外,在中央機構移交地方的38處房產土地中,僅有18處制定了處置方案,其餘20處未按規定提交方案。
順化市監察部門認為,各單位在數據更新、資產現狀檢查以及資產交接接收方面缺乏主動性,未按規定執行。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順化市監察部門建議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相關單位認真檢討、明確責任、整改問題並依職權處理。
同時,順化市監察長已簽發5項決定,從違規出租使用公有房產和土地的組織和個人處追回超過14億越南盾。該款項已全額上繳國家財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