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順化發現多處辦公樓和公有土地管理違規,追回超14億越南盾

5月6日,越南順化市監察部門公佈了對順化市人民委員會管轄的辦公樓和公有土地管理使用中浪費問題的專項檢查結論,發現多項違規行為。

檢查中,該機構指出了一系列違規和疏漏,並決定追回因違規產生的14億多越南盾。

被檢查的單位包括:財政廳、富春坊人民委員會、A Lưới 5鄉人民委員會以及第1、2、3區域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這些單位均為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下屬的國家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

檢查結論顯示,在管理和使用辦公樓、公有土地的過程中,各單位在出臺機制、政策和執行防止浪費規定方面仍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許多房產和土地雖不再有使用需求、使用效率低下或閒置,卻未能及時處理,造成浪費並影響經濟社會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有245處房產和土地已在2025年1月1日之前獲批按照移交地方管理的方向進行安排和處理。但截至檢查時,這些房產仍未按已批准方案處理。

順化市監察部門還指出,財政廳未能主動督促和指導相關單位解決困難,導致許多房產和土地長期空置荒廢。同時,該廳未制定對兩級政府精簡後富餘房產的處理方案,致使管理拖延且效率低下。

此外,在中央機關移交地方的38處房產和土地中,僅有18處制定了處理方案,其餘20處未按規定提交方案。

順化市監察部門認為,各單位在數據更新、資產現狀檢查以及資產交接接收方面缺乏主動性,未按規定執行。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順化市監察部門建議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相關單位認真檢討、明確責任、整改問題並依職權處理。

同時,順化市監察長已簽發5項決定,從違規出租、使用公有房產和土地的組織和個人處追回14億多越南盾。該款項已足額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