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越南社會保險局發佈了關於審查養老金領取授權委託書的通知,以確保領取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舊法規定的養老金授權截止期限

具體而言,2024年《社會保險法》(新法)規定,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補貼及其他待遇的授權委託書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最長為12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2014年《社會保險法》(舊法)規定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如仍有效,可繼續使用,但有效期不超過2026年6月30日。

在此期限之後,如果仍有授權代領的需求,領取人必須根據新法重新簽署授權委託書。

限制授權期限旨在加強管理,降低支付風險,特別是在領取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的人數日益增多的情況下。

越南社會保險局已要求各省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對數據,審查可能產生錯誤的案例,如社會保險號碼重複、90歲以上領取養老金或補貼者、以及未及時更新信息的授權委託書等。

同時,領取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的民眾應主動檢查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不要等到臨近2026年6月30日才辦理手續。

如果需要重新簽署授權委託書或變更領取方式,民眾應直接聯繫社會保險機構、支付郵政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或當地政府。

民眾切勿通過不明鏈接、社交媒體或來源不明的即時通訊應用提供個人信息。

越南舊法規定的養老金授權委託書於2026年6月30日後失效

高峰期支持民眾

在河內,審查工作正在加緊進行。據龍編社會保險分局副局長阮氏秋恆女士介紹,僅越興坊就有近2400個案例需要辦理與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授權相關的手續。

因此,龍編社會保險分局與越興坊人民委員會已向62名街組長進行宣傳和直接指導。這些街組長是最貼近民眾、熟悉當地情況的人員,能夠掌握每位領取人的情況,特別是老年人、行動不便者或較少接觸數字信息的人群。

北寧省社會保險局宣傳與支持參保人處處長阮公芳先生表示,該局已向北寧省郵政局及各基層社會保險機構發文,督促補充每月領取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的授權委託書。

內容重點在於管理授權代領養老金和社會保險補貼的領取人,並核實領取人信息。北寧省社會保險局還通過社交媒體、社區數字化轉型團隊、北寧省社會保險局電子門戶等渠道加強宣傳。

目前全國約有340萬人每月領取養老金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