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初,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已頒佈三項決定,批准處理684處過剩公房和土地的方案。其中,78處從中央機構接收,按規定進行管理、使用和開發。
根據方案,該市將137處(包括合併後各廳局的辦公場所及從中央接收的場所)交由土地發展中心管理、處理和開發。1處交給財政局管理使用。
此外,546處過剩住宅和土地按新的行政地界移交給各鄉、坊人民委員會管理,以符合地方權限並提高公共資產開發效率。
然而,處理進度緩慢。至今僅有大城、中一、州城、美秀、萊和5個鄉坊提交了25處場所的處理方案。許多其他地方尚未完成處理方案。
過剩公共資產的接收也面臨諸多困難。財政局已協調移交96處給土地發展中心,但該單位僅完整接收49處,其餘仍在進行測量和實地定位。
主要原因是土地、工程及設備的法律文件不全,缺乏確定資產現狀和價值的依據。部分移交的場所也不屬於土地發展中心的管理職能,導致處理中出現障礙。
在5月15日的工作會議上,芹苴市委書記黎光松強調,在機構重組後對過剩公共資產進行管理、整理和高效開發是需要特別關注的任務,以避免國家資產浪費和流失。
據黎光松稱,實地考察多個地方,特別是原後江和朔莊地區,許多合併後的辦公場所和住宅仍未得到有效開發,若處理緩慢存在浪費風險。
根據中央要求,芹苴市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過剩公共資產的處理方案,併力爭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理和處理工作。
黎光松表示:“各職能部門需要檢查、清點、分類資產,制定符合各類資產類型和實際情況的處理方案。”
芹苴市委書記還指出,處理過剩資產需與實際使用需求相結合,避免機械套用。許多舊廳局辦公場所結構特殊,難以轉為醫療或教育用途,需要研究更合適的開發方案。
在與朔莊和後江合併後,中央直轄市芹苴市共有103個鄉坊,面積超過6,360平方公里,居西部第三、全國第十九位,人口近42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