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治局於5月19日發佈了關於在新時期建設和發展胡志明市的決議。
決議確定了到2030年的目標,將該市建設成為文明、現代、充滿活力、創新的都市;成為全國的經濟、文化、社會、科技、創新、物流和國際融合中心,在東南亞地區佔據突出地位。
到2045年,胡志明市將定位為亞洲的經濟、文化、科技和創新中心;成為具有高生活質量、深度國際融合的全球吸引力目的地。
展望到2075年國家統一100週年之際,胡志明市將定位為全球都市,智能、現代、全面發展,與世界先進都市並駕齊驅;實現綠色、可持續增長,並能良好適應氣候變化。
決議設定了2026-2045年期間的目標,胡志明市GRDP年均增長率至少達到10%。到2030年,人均GRDP至少達到14000美元;數字經濟約佔GRDP的40%;完成約200公里城市鐵路;人類發展指數HDI達到約0.9。基本解決內澇、環境汙染、交通擁堵問題,並實現無毒品的城市。
到2035年,人均GRDP至少達到25000美元,數字經濟約佔GRDP的60%。2045年,人均GRDP至少達到75000美元;完成城市鐵路系統連接,並實現淨零排放。
2046-2075年期間,胡志明市GRDP年均增長率至少達到6%。到2075年,人均GRDP至少達到100000美元;社會公平、環境保護和人類發展指標均保持高水平。

為實現上述目標,越南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構建基於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的新增長模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競爭力。城市發展應基於知識經濟、創新生態系統、創業精神和現代城市治理。
胡志明市被要求增強在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半導體微芯片、生物技術、清潔能源、新材料、海洋經濟和綠色經濟技術等領域掌控科技研究體系的能力。
決議還要求該市制定特殊政策以吸引投資和技術轉讓,特別是關鍵產業的核心技術和源頭技術;發展高科技園區、數字技術集中區、科技城市、研究院所和大學。科技市場將大力發展,以吸引跨國集團在該市設立研發、創新和技術轉讓中心。
根據決議,胡志明市將形成國家級海洋經濟中心,涉及航運、物流、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旅遊和海洋城市等領域,朝著可持續、接近國際標準的方向發展,力爭成為全國海洋經濟龍頭。同時,該市將發展區域和國際級的金融、物流中心。
胡志明市特別城市法也將制定並頒佈,以建立突破性的機制和協調的法律框架,使該市能夠最大限度地挖掘潛力、調動一切資源實現快速可持續發展。該市還被優先適用根據地方特點制定的更有利規定;允許試點實施新機制、政策,進行可控實驗或與現行規定不同的做法。
越南政治局還要求制定胡志明市總體規劃,以100年長期視野拓展發展空間和新動力,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圍繞核心都市區將形成若干新的衛星城市。大型項目如蓋梅下港口群、芹椰國際中轉港、胡志明市區域鐵路網、城市鐵路系統、海路和河道航道等將得到投資完善。
決議確定胡志明市應朝著文明、現代的特殊都市方向發展,注重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培養市民愛國、堅韌、團結、深情、充滿活力和創新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