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同意按照已批准的補償和安置方案,搬遷屬於盛達公寓的6棟樓(編號1、2、8、9、10、11)。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平貴坊人民委員會根據已批准的補償和安置方案發布搬遷決定。牽頭並協調相關機構組織搬遷上述公寓樓的業主和使用者(包括使用公有住房的人員)。
與住房管理和建設鑑定中心協調,報告並建議建設廳辦理收回公有住房的手續。
關於建設廳,負責就收回上述公寓樓的公有住房提出建議並辦理手續。在執行過程中,需注意根據有關管理和使用公有財產的法律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同時,建議盛達住房開發股份公司與主管機構在執行過程中密切配合。
此前,建設廳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按照已批准的補償和安置方案搬遷盛達公寓6棟樓。
盛達公寓6棟樓屬於必須搬遷的情況
根據建設廳的報告,上述6棟公寓樓的鑑定結果屬於必須拆除的情況。平盛郡人民委員會此前已批准了這些公寓樓的補償和安置方案,因此符合根據已批准的補償和安置方案進行搬遷的條件。
建設盛達公寓8棟舊樓(包括1、2、4、6、8、9、10、11號樓)的項目位於規模為73,211平方米的土地上,自2017年起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交給盛達住房開發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
其中4號和6號兩棟公寓樓此前已拆遷完畢。根據規劃,這兩塊土地將用於建設兩棟就地安置樓,共1,750套公寓,預計在三年內建成。
然而,由於土地和住房方面的諸多法律障礙,項目進展相當緩慢。隨著2024年《土地法》和《住房法》的出臺,障礙得以消除,2025年6月,平盛郡(舊)人民委員會批准了補償和安置方案(第20號)。
2025年底,根據在會議上記錄的公寓居民意見,平貴坊人民委員會與投資方進行了溝通,並向居民公佈了投資方在第20號方案之外提供的額外支持金額(額外支持期限至2026年5月15日)。
盛達公寓的6棟樓目前共有1,216套公寓。其中私有住房948套,國有住房268套(已自行分割為355套)。因此,目前總公寓數為1,303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