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按照已批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搬迁属于盛达公寓的6栋楼(编号1、2、8、9、10、11)。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平贵坊人民委员会根据已批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发布搬迁决定。牵头并协调相关机构组织搬迁上述公寓楼的业主和使用者(包括使用公有住房的人员)。
与住房管理和建设鉴定中心协调,报告并建议建设厅办理收回公有住房的手续。
关于建设厅,负责就收回上述公寓楼的公有住房提出建议并办理手续。在执行过程中,需注意根据有关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建议盛达住房开发股份公司与主管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密切配合。
此前,建设厅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建议按照已批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搬迁盛达公寓6栋楼。
盛达公寓6栋楼属于必须搬迁的情况
根据建设厅的报告,上述6栋公寓楼的鉴定结果属于必须拆除的情况。平盛郡人民委员会此前已批准了这些公寓楼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因此符合根据已批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进行搬迁的条件。
建设盛达公寓8栋旧楼(包括1、2、4、6、8、9、10、11号楼)的项目位于规模为73,211平方米的土地上,自2017年起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交给盛达住房开发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
其中4号和6号两栋公寓楼此前已拆迁完毕。根据规划,这两块土地将用于建设两栋就地安置楼,共1,750套公寓,预计在三年内建成。
然而,由于土地和住房方面的诸多法律障碍,项目进展相当缓慢。随着2024年《土地法》和《住房法》的出台,障碍得以消除,2025年6月,平盛郡(旧)人民委员会批准了补偿和安置方案(第20号)。
2025年底,根据在会议上记录的公寓居民意见,平贵坊人民委员会与投资方进行了沟通,并向居民公布了投资方在第20号方案之外提供的额外支持金额(额外支持期限至2026年5月15日)。
盛达公寓的6栋楼目前共有1,216套公寓。其中私有住房948套,国有住房268套(已自行分割为355套)。因此,目前总公寓数为1,303套。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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