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政治局,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簽署了關於健全中央反腐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的決定。

根據決定,中央反腐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由19名成員組成。其中,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

6位副主任包括: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中央內政部部長黎明智(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玉玉、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陳士青、大將梁三光——公安部部長,以及國會副主席阮克定。

12位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鄭文傑、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裴氏明懷、政府常務副總理范家都。

大將阮仲義——越南人民軍總政治局局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阮文廣、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阮輝進。

黨中央辦公廳主任阮海寧、政府總監察長阮國團、司法部部長黃成松、國家審計總署審計長阮友義、第十六屆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潘志孝,以及中央內政部副部長鄧文勇。

根據政治局2024年第191號規定,中央反腐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由政治局成立,負責在政治局和書記處的指導下,在全國範圍內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監督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

在指導範圍上,指導委員會指導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其中反浪費的重點在於公共財政和公共財產的管理使用。

與此同時,反消極的重點是幹部、黨員、公職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方式蛻化,首先是全國政治體系各級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

指導委員會直接指導處理重大、複雜、社會關注的腐敗案件或疑似腐敗案件,造成公共財政和公共財產嚴重浪費、社會關注的案件。

同時,還處理其他嚴重影響幹部、黨員、公職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聲譽、威信、道德品質和表率作用,削弱人民對黨、國家和制度信心的消極案件。

該規定還明確了指導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常務委員和常設機構的許多重要任務和權限。

根據規定,中央內政部是指導委員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參謀、協助和服務指導委員會及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的活動,並在必要時支持指導委員會成員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