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上午,在越共四中全會決議全國貫徹會議上發表指導講話時,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要求集中落實好若干要求。
負責人必須主動承擔責任、聽取意見並改正
總書記、國家主席提出的第一項要求是,將黨的建設與整頓同革新領導方式、執政方式和提高組織實施能力相結合。
革新領導方式必須與培養有能力、有責任的幹部同步進行。當工作停滯或沒有進展時,必須審視黨組織質量、領導方式和負責幹部。評價黨組織必須以完成任務結果為依據,明確對尚未克服的薄弱環節的領導責任。
與此同時,打擊衰退、‘自我演變’、‘自我轉化’、貪汙、浪費和消極現象,必須與建設廉潔環境、鼓勵奉獻相結合。
檢查檢討必須明確指出未完成事項、原因、責任和克服措施。負責人必須主動承擔責任、聽取意見並改正,不能使第二年檢視時仍重複上一年的侷限。
第二項內容,總書記、國家主席指出,必須建設、安排和發揮幹部隊伍作用,重用人才,以滿足國家發展要求。
每個黨委必須根據任務要求審查干部隊伍,將儲備、培訓與評價、使用和篩選幹部相結合。
評價必須經常進行,重視政治品質、道德、威信和實際貢獻,並考慮任務條件和難度。
評價結果必須及時用於分配工作、培養或重新安排幹部。重新安排必須有依據、符合規定,不能等到任期結束,不得隨意造成變動。
需考慮替換不勝任者,不能等到違規才紀律處分,重新安排不能代替違規處理。評價、推薦、安排幹部者必須對自己的意見和提議負責……
戰略級幹部必須通過其處理行業、地方在國家發展全局中重大問題的能力來評價……
在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下,總書記、國家主席指出,鄉級幹部質量直接影響決議執行效果和人民信任。
省級必須掌握各地區工作和隊伍能力,以便安排、培訓和專業支持,優先幹部短缺或超負荷的地方。分配給鄉級的任務必須符合權限並具備實施條件。
鄉級必須主動提高能力,解決屬於自身職責的工作。基層薄弱時必須明確執行者和負責安排、支持層級的責任,不能因組織不當讓人民等待。
落實人才戰略必須從行業、尖端領域的發展任務出發。使用機構必須確定工作、保障條件,並根據人才實際貢獻進行評價。
不能追求吸引數量,必須看人才解決了什麼問題,如何為形成優秀隊伍、掌握技術作出貢獻……
負責人必須負責安排、分配與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為人才發揮專長、主動創新創造條件,根據貢獻評價和落實待遇政策。

主動識別發展過程中瓶頸的變化
接下來的一項要求是及時制度化各項決策,明確責任並保障實施條件。
其中需要主動識別發展過程中瓶頸的變化。當體制機制障礙已解除但工作仍然緩慢時,必須重新審視執行能力、協調配合和幹部責任。
同時,在規模和發展要求更高時,需要預測人力、技術、基礎設施方面的侷限,以儘早準備解決方案……
將黨的主張具體化為政策、法律,必須為民眾和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發揮創造力創造便利。如果每經過一級就增加條件、增加徵求意見環節,發展機會就會縮小……
關於黨員參與投資、經營的規定,總書記、國家主席明確指出,必須鼓勵正當致富、創造就業、為社會作貢獻,同時與保持黨員身份相結合……
黨員從事經濟工作要以身作則遵守法律,保障勞動者正當權益。需要修改法律的內容必須制度化並按相應文件效力實施……
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的下一項要求是,盡最大努力完成2026年各項目標任務,為實施2027年計劃做好各項準備。
2026年最後幾個月必須以領導、指導、執行中的轉變來體現貫徹決議的成果。
‘各部委、行業、地方要逐項審查目標,確定仍緩慢的任務及原因並加以解決。’
必須區分客觀困難與因缺乏協調、迴避或遲遲不決造成的延誤。負責人要直接處理影響生產經營、投資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問題。’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
對於2027年力爭GDP增長10%以上的目標,要求各行業、地方準備有資源依據和可行性的方案。
2027年預算估算必須與發展目標和長期平衡能力相結合,正確執行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方案……
總書記、國家主席提出的第五項要求是,嚴守紀律、控制權力、發揮人民在落實決議中的作用……
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人民通過機構和幹部的日常活動感受領導質量。在評價決議執行結果時,各級黨委需將報告與民眾、企業的反映及基層實際相對照。
與此同時,宣傳工作必須幫助人民理解政策、知道權利、責任並有條件參與落實。政策主管機構必須主動解釋、接收反饋、處理不妥之處。
新聞媒體要如實反映結果,發現好做法和需要解決的困難;與錯誤、歪曲信息作鬥爭。當正當意見被採納、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時,共識就會得到鞏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