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胡志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處,為確保入境越南符合法律規定,請外國人注意以下內容。
第一,按規定備齊入境證件: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須在有效期內,並持有越南法律規定的簽證、免簽證明或合法居留證件。
注意仔細核對簽證或相關證件上的個人信息、有效期及入境目的。
第二,如實、準確申報信息。外國人入境越南需按照職能部門和運輸單位的指引,完整進行信息申報。
申報內容須確保與護照、簽證及相關證件信息一致。
嚴禁使用偽造證件、虛假申報或非入境目的。
外國人可主動通過入境電子申報系統(PAI)提前進行申報,網址:https://prearrival.immigration.gov.vn
第三,在口岸,外國人需出示護照、簽證及相關證件供查驗;配合出入境管理機關辦理入境手續。同時嚴格遵守口岸區域的安全秩序規定。
第四,外國人需注意入境後檢查居留期限。完成入境手續後,外國人應檢查主管部門批准的臨時居留期限。
如需繼續在越南居留,須在居留期限屆滿前辦理臨時居留延期、換髮簽證、臨時居留卡或相關手續。
第五,按規定申報臨時居留。在越南居留的外國人須依法進行臨時居留申報。
住宿單位、擔保人或直接管理外國人的組織、個人有責任按規定時限向公安機關進行臨時居留申報。
外國人臨時居留申報可通過在線系統進行:https://tbltkbtt.bocongan.gov.vn/
最後,外國人只能從事與已登記入境目的相符的活動。如在越南工作,須持有越南法律規定的勞動許可證或其他合法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