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富國國家公園(安江省富國特區)園長阮文捷就上述問題回答《青年報》時表示,根據富國國家公園2021-2030年特別用途林、防護林生態旅遊、度假與娛樂發展方案,該單位已規劃69個森林環境租賃地點,總面積超過5258公頃。
其中,特別用途林約2848公頃(24個地點),防護林超過2510公頃(約45個地點)。
阮文捷補充說,根據計劃,該公園已發佈第一期森林環境租賃通知,涉及24個地點,總面積超過1863公頃。其中特別用途林面積超過1338公頃,防護林面積約525公頃。森林環境租賃期限不超過30年。
“出租森林環境發展旅遊的做法公開透明、符合規定,不會影響富國島的森林保護目標。我們將公開、客觀、公平地受理和評估申請檔案。”阮文捷強調。

富國國家公園表示,富國島森林環境租賃申請檔案必須提出符合已批准方案的方案。組織和個人必須確保採取保護森林、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保護環境的措施,不得影響森林生態系統。
該單位將跟蹤、檢查並嚴肅處理影響和導致富國島森林生態系統退化的違法行為,尤其不會以犧牲森林環境換取旅遊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