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越南順化市監察部門剛剛公佈了與承天順化省委賓館(現為順化市委賓館)項目相關的監察結論。
該項目於2020年6月獲批,並於2021年7月調整,總投資額為495億越南盾。該項目在順化市素友路22號的一塊“黃金”地塊上實施,採用改造和升級舊有基礎設施的形式,原為承天順化省彩票公司的資產。
承天順化省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是受承天順化省委辦公廳(投資方,現為順化市委辦公廳)委託管理項目的單位。到2022年8月,該委員會併入原承天順化省投資建設與城市發展項目管理委員會。
順化市委賓館項目違反招標法
按計劃,該項目於2022年5月開工,應於2023年底完工。然而,在監察時,工程仍只是一棟未完工的建築,處於進度延誤狀態,並已暫停施工。
值得注意的是,雖項目尚未完工,但已撥付資金超過224.7億越南盾,其中實際支付金額超過222.7億越南盾。
根據監察結論,從質量檢驗大綱、任務預算到建築設計文件,所有材料均依據此前承天順化省彩票公司的竣工圖紙。然而,實際諮詢單位並未依據該圖紙編制項目文件。甚至實施流程出現顛倒,現狀工程質量檢驗報告在合同簽訂之前及投資立項研究之前就已編制完成。
監察機構揭露了項目管理和合同簽訂中的一系列違規行為。具體而言,項目管理單位向投資方建議簽訂不合規的合同,例如沒有明確的預付款回收條款,或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矛盾。

特別是,投資方直接與分包商簽訂合同附錄,違反了2013年《招標法》的規定。投資方同意主承包商——天發盛投資建設與貿易股份公司——將高達67.65%的工作量轉讓給安保公司繼續實施。這項大規模“轉手”被認為不符合招標文件和法律規定。此外,將合同履約保證金從8.97億越南盾降至2.9億越南盾,也被判定為違規。
監察結論還指出了投資方監督工作的薄弱。許多施工項目未按批准的設計進行,但仍被驗收和付款。有些項目在調整圖紙獲批前就已施工,或未遵守技術指導。後果是不準確的工程量驗收導致後續階段需追回超額支付款項。儘管天發盛公司被認定不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向其提供的預付款也遲遲未能收回。
建議更換項目投資方,處理責任人

據順化市監察部門稱,導致上述狀況的主觀原因是項目管理單位和諮詢單位缺乏責任心,拖延完善法律手續。特別是,投資方被認為在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方面經驗不足,導致監督和指導不及時。
面對長期違規行為,順化市監察部門建議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提請順化市委常委會進行檢查、審查責任,並對相關個人和單位予以嚴肅處理。順化市監察部門還建議研究更換投資方(順化市委辦公廳),交由專業項目管理單位替代市委辦公廳作為投資方,在重新評估效率後繼續實施項目。同時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對投資和建設領域的違規組織進行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