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越南顺化市监察部门刚刚公布了与承天顺化省委宾馆(现为顺化市委宾馆)项目相关的监察结论。
该项目于2020年6月获批,并于2021年7月调整,总投资额为495亿越南盾。该项目在顺化市素友路22号的一块“黄金”地块上实施,采用改造和升级旧有基础设施的形式,原为承天顺化省彩票公司的资产。
承天顺化省城市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是受承天顺化省委办公厅(投资方,现为顺化市委办公厅)委托管理项目的单位。到2022年8月,该委员会并入原承天顺化省投资建设与城市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
顺化市委宾馆项目违反招标法
按计划,该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应于2023年底完工。然而,在监察时,工程仍只是一栋未完工的建筑,处于进度延误状态,并已暂停施工。
值得注意的是,虽项目尚未完工,但已拨付资金超过224.7亿越南盾,其中实际支付金额超过222.7亿越南盾。
根据监察结论,从质量检验大纲、任务预算到建筑设计文件,所有材料均依据此前承天顺化省彩票公司的竣工图纸。然而,实际咨询单位并未依据该图纸编制项目文件。甚至实施流程出现颠倒,现状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在合同签订之前及投资立项研究之前就已编制完成。
监察机构揭露了项目管理和合同签订中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具体而言,项目管理单位向投资方建议签订不合规的合同,例如没有明确的预付款回收条款,或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矛盾。

特别是,投资方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合同附录,违反了2013年《招标法》的规定。投资方同意主承包商——天发盛投资建设与贸易股份公司——将高达67.65%的工作量转让给安保公司继续实施。这项大规模“转手”被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此外,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从8.97亿越南盾降至2.9亿越南盾,也被判定为违规。
监察结论还指出了投资方监督工作的薄弱。许多施工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进行,但仍被验收和付款。有些项目在调整图纸获批前就已施工,或未遵守技术指导。后果是不准确的工程量验收导致后续阶段需追回超额支付款项。尽管天发盛公司被认定不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向其提供的预付款也迟迟未能收回。
建议更换项目投资方,处理责任人

据顺化市监察部门称,导致上述状况的主观原因是项目管理单位和咨询单位缺乏责任心,拖延完善法律手续。特别是,投资方被认为在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导致监督和指导不及时。
面对长期违规行为,顺化市监察部门建议顺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提请顺化市委常委会进行检查、审查责任,并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顺化市监察部门还建议研究更换投资方(顺化市委办公厅),交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替代市委办公厅作为投资方,在重新评估效率后继续实施项目。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和建设领域的违规组织进行行政处罚。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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