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出租房方為“上策”

這是越南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在不到10天內第二次提及發展出租住房基金的政策。

此前,在落實中央書記處關於社會住房及未來住房發展方向的第34號指示時,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指出,從現在到2030年,商品房仍有必要,但出租房必須被確定為戰略支柱。

為落實這一主張,越南總理黎明興要求河內在2026年6月內開工建設出租住房項目,同時建設部必須主動提出新的政策方案和出租住房總體機制。

其中研究15至20年及更長期的出租政策,在手續上實現突破,建立國家與私人參與的財政機制,並要求商業住房項目必須預留一定比例用於建設出租房。

河內迅速行動,承諾縮短手續,邀請房地產企業提出項目……河內被寄予厚望,因其被選為試點,若成功,該模式將推廣至全國。

21年前,出租房已被納入《2005年住房法》,但至今在大都市中仍未形成專業的出租市場,主要以自發性、小規模經營為主。

沒有“大鱷”參與這一領域,因為出租房項目的投資週期很長,約40-50年,而商品房僅需3-4年即可回本盈利。

而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金有限,大部分在項目啟動前必須從銀行借款。因此,僅靠利率優惠的調控政策來吸引大量投資者參與出租房領域很難成功。

要使出租房成為“上策”,地方需主動按照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吸引公私合作(PPP)投資,即國家與私人投資者合作。地方準備土地和基礎設施,投資者僅負責建房出租和運營。

此外,為將租金降至最低,投資者還應採用新型節約建材,最大限度利用項目功能以降低投資成本,同時保證耐久性和環境友好。

此外,越南勞動總聯合會多年前在部分地方建立的工會機構模式,或許也可作為出租房建設的參考範例。

這些工會機構很受歡迎,因為開發商提供了30平方米、45平方米到60平方米等多種戶型。而且位置就在工業園區內,配有滿足基本需求的便利設施,租金合理。

總之,當前建造長租公寓非常必要,因為河內、胡志明市等大都市的房地產價格已遠超大多數居民的承受能力。

將出租房發展確定為戰略支柱非常重要,這體現了從擁有到實際使用的思維轉變,有助於抑制投機、防止哄抬價格和擾亂房地產市場。

當民眾擁有足夠的住房,生活質量得到改善,勞動生產率提高,社會保障得到妥善解決,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指標將得到有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