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的“沙盒”模式

第09號決議為胡志明市打開了新的發展空間,提出建立突破性、優越性的機制,允許主動試點新機制、新政策,在必要時對法律現行規定進行受控的“沙盒”模式試驗或實施其他模式。

這是強有力的授權,體現了中央對胡志明市龍頭作用的信任,同時也對其組織實施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胡志明市正朝著國際金融中心、智慧都市、數字經濟、綠色經濟、高質量服務、現代物流和創新生態系統邁進。

這些都是快速變化的領域,許多新模式在實踐中早於法律完善之前就已出現。

如果等到所有規定都完善後再實施,胡志明市可能會錯失發展機遇。

反之,如果缺乏管控措施而倉促行事,風險可能轉嫁給民眾、財政和投資環境。

因此,關鍵在於將試點權轉化為系統性的執行能力。“沙盒”必須有明確的公共目標、具體範圍、確定期限、獨立監督機制、可量化的評估指標以及風險超限時的停止條件。

對胡志明市而言,“沙盒”不應簡單理解為“被允許做不同”,而應被視為一種現代發展治理方式,讓新模式在安全範圍內試驗、讓無先例問題通過數據驗證、讓法律障礙在提出調整建議前得到影響評估。

新生事物需要開闢道路,但必須在安全走廊內行進。企業應被鼓勵創新,但必須證明社會效益、數據透明,並對質量、成本和連帶影響負責。

管理機構獲得更多自主權,但必須通過證據、成果及對民眾生活的實際影響來作出解釋。

胡志明市可以主動公佈亟待解決的大問題,如緩解擁堵、防洪、開發地鐵沿線土地、發展社會住房、工業園區綠色轉型、城市數據共享、綠色金融、夜間經濟、數字醫療、智慧教育、區域物流和公共資產管理。當政府準確提出需求時,企業、院校、專家和協會將有更具體、更負責任的參與基礎。

胡志明市還需要一個足夠能力的機構來支持城市政策試驗。這可以是一個“沙盒”協調委員會或中心,運作精簡、專業,不增加行政層級。

該機構負責接收創意、規範文件、組織獨立評審、評估風險、提出試點範圍、跟蹤實施過程並建議推廣、調整或停止。

一個不可或缺的原則是將民眾置於所有試驗的中心。一項新政策只有在幫助民眾出行更便利、生活更安全、獲得更好的公共服務、增加就業、住房、醫療、教育和生活環境機會時,才真正有意義。

因此,每個“沙盒”都需要有社會效益指標、民眾滿意度、對弱勢群體的影響、環境以及社會成本等衡量標準。

在實施過程中,胡志明市應選擇若干優先領域先行先試,突出重點並加以總結。成功的模式應標準化以便推廣。未達成的模式也有價值,有助於系統及早識別風險,避免更大規模的錯誤。

第09號決議為胡志明市開闢了新的空間。剩下的問題是胡志明市必須將這個空間轉化為具體的行動體系,包括流程、數據、人才、機構和執行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