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日下午的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記者向越南建設部提問,要求提供關於土地突破性機制的信息,以吸引企業投資長期租賃住房。
越南建設部辦公廳主任林文黃回答說,2023年《住房法》已明確規定了各種類型:出售住房、租賃住房和先租後買住房,但租賃住房細分市場仍有限。
在快速城市化、住房需求高的背景下,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和越南總理及時指示,責成地方推動這一細分市場。
據林文黃先生介紹,建設部被賦予三大主要任務。第一組任務是提出和完善體制、政策。目前,該部已主動及時提出新的機制和政策,貫徹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的指示,將其具體化到《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產經營法》(修正案)中,力爭在10月國會會議上獲得通過。
其中,修訂補充《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的方向,據林文黃先生介紹,是大力轉變住房發展思路,從主要發展商業住房轉向同時發展商業住房、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
對於租賃住房,被確定為戰略性、長期性細分市場,服務於廣大民眾,特別是工人、勞動者、學生、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
越南建設部辦公廳主任表示,將集中研究關於土地和金融超額優惠機制的政策,以便企業獲得土地和信貸,開發租賃住房項目。
據林文黃先生稱,需要優先發展租賃住房,特別是在大都市、工業園區、經濟區、動力區和重要經濟走廊的租賃公寓模式。
建設部的第二組任務是審查、頒佈技術規範標準。目前,該部已牽頭並協調相關機構緊急審查、修訂、補充並依職權頒佈關於租賃住房的技術規範標準;特別注重小型和中型租賃住房的安全、防火滅火標準。
第三組任務是與需求大的地方(如河內、胡志明市、同奈、海防、峴港)協調,按對象和需求確定租賃住房需求。
據建設部辦公廳主任稱,這將是規劃、分配資源、避免供需失衡的基礎。在此基礎上,為政府獻策,以便政府向全國各地方下達租賃住房發展指標。
該部還牽頭並協調各部委、機構和地方提出適當機制,以動員、分配和使用國家預算及社會資源發展租賃住房,以及運營管理機制(包括租賃住房區的商業經營管理)。
此外,建設部建議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對其轄區內的租賃住房需求進行調查和考察。在確定需求的基礎上,各地方將指導審查規劃,安排合適的土地,同步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以投資建設租賃住房(特別是在工業園區、人口聚集區等),使用公共投資資金、地方住房基金或私人投資資金。
政府辦公廳主任、部長鄧春奉強調,發展租賃住房是一項戰略性政策。據他介紹,越南總理已與多個租賃住房和社會住房需求大的地方(如河內、芹苴、海防、北寧)進行工作,接下來將與東南部各省進行工作,以推動租賃住房項目的實施。
“這是一項非常準確、正確、高效的政策,當總理前來工作時,各省市都承諾在6月內立即以不同形式開展租賃住房”,鄧春奉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