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日下午的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向越南建设部提问,要求提供关于土地突破性机制的信息,以吸引企业投资长期租赁住房。
越南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林文黄回答说,2023年《住房法》已明确规定了各种类型:出售住房、租赁住房和先租后买住房,但租赁住房细分市场仍有限。
在快速城市化、住房需求高的背景下,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和越南总理及时指示,责成地方推动这一细分市场。
据林文黄先生介绍,建设部被赋予三大主要任务。第一组任务是提出和完善体制、政策。目前,该部已主动及时提出新的机制和政策,贯彻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指示,将其具体化到《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中,力争在10月国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其中,修订补充《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的方向,据林文黄先生介绍,是大力转变住房发展思路,从主要发展商业住房转向同时发展商业住房、社会住房和租赁住房。
对于租赁住房,被确定为战略性、长期性细分市场,服务于广大民众,特别是工人、劳动者、学生、干部、公务员、职员和武装力量。
越南建设部办公厅主任表示,将集中研究关于土地和金融超额优惠机制的政策,以便企业获得土地和信贷,开发租赁住房项目。
据林文黄先生称,需要优先发展租赁住房,特别是在大都市、工业园区、经济区、动力区和重要经济走廊的租赁公寓模式。
建设部的第二组任务是审查、颁布技术规范标准。目前,该部已牵头并协调相关机构紧急审查、修订、补充并依职权颁布关于租赁住房的技术规范标准;特别注重小型和中型租赁住房的安全、防火灭火标准。
第三组任务是与需求大的地方(如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海防、岘港)协调,按对象和需求确定租赁住房需求。
据建设部办公厅主任称,这将是规划、分配资源、避免供需失衡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为政府献策,以便政府向全国各地方下达租赁住房发展指标。
该部还牵头并协调各部委、机构和地方提出适当机制,以动员、分配和使用国家预算及社会资源发展租赁住房,以及运营管理机制(包括租赁住房区的商业经营管理)。
此外,建设部建议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对其辖区内的租赁住房需求进行调查和考察。在确定需求的基础上,各地方将指导审查规划,安排合适的土地,同步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以投资建设租赁住房(特别是在工业园区、人口聚集区等),使用公共投资资金、地方住房基金或私人投资资金。
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邓春奉强调,发展租赁住房是一项战略性政策。据他介绍,越南总理已与多个租赁住房和社会住房需求大的地方(如河内、芹苴、海防、北宁)进行工作,接下来将与东南部各省进行工作,以推动租赁住房项目的实施。
“这是一项非常准确、正确、高效的政策,当总理前来工作时,各省市都承诺在6月内立即以不同形式开展租赁住房”,邓春奉先生说。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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